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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春市奉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1-29 10:56: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确定的入闱人员在奉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察: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对入闱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察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三)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xin.gov.cn/)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的考核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考核不称职的不予聘用;考核称职的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3300元/月(试用期按月工资80%计发)。聘用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

  十、其他

  1.招聘工作、考试、聘用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受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全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参加等后果,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奉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奉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