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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
2024-01-29 11:2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1)面试内容。本次专项特招面试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面试通知单》上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

  ①面试采用公共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的,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同时在《面试通知单》上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答题语种确认。应聘人员面试原则上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以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的应聘人员,面试组织方要为其安排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3)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应聘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及与工作经历相关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