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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彦淖尔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9 11:2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须在上传附件处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证明应为工作企业出具的3年以上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企业规模的说明、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点击查看职位表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公告下方和《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对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岗位特招人数大于30:1的岗位,将进行初选,初选后,按照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特招人数3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选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另行通知。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特招人数小于等于30:1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点击查看职位表,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1.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及与工作经历相关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