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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一类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2024-01-27 16:18:49   地区:福建   浏览:0

  四、直接面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为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面试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即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无法提供,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与考察时提供。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后两天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考试),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4、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医学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排列。

  5、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高低,从达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选资格进行复查。

  5.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或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一周内)。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达聘用通知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需专业。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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