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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4-01-26 14:47:53   地区:山东   浏览:0

  复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根据复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和体检顺序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将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选聘期间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环节。对按规定需要体检复检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根据《崂山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录用人员符合E类人才条件的,经崂山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可给予总额25万元的生活补贴,并分三年发放。

  用人单位与引进的E类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相应职责,服务期限不低于10年,未满10年而终止在崂山区属公办学校工作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追回已拨付的奖励扶持资金。

  (二)应聘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各选聘单位微信公众号(见附件)或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首页下方的“专题专栏——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部分选聘单位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师在初中部或小学部任教,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视为同意服从学校安排。

  本公告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7531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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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