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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公告
2024-01-22 10:59:34   地区:湖北   浏览:0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

  ⑥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

  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②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⑥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三)师资博士后待遇

  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在站期间享受如下薪酬待遇:

  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2.租房补贴。学校给予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

  4.科研津贴。鼓励合作导师、课题组及设站学院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津贴。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6.学校提供10万元经费支持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btcm.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2.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