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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2 11:00:33   地区:湖北   浏览:0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科研成果突出者年龄可放宽5周岁(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学院面试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学院面试。设岗学院经初选和资格初审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自我介绍、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指定,试讲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设岗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由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加试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学院另行通知。

  (二)校级考核。校级考核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等环节进行,同意票数达到考核专家组人数2/3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设岗学院负责,以面谈、查阅档案、去函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www.h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2104766

  监督举报电话:027-52104786

  附件:202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