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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3号公告
2024-01-19 10:0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存在人格缺陷及其他精神疾病的,医院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公示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及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详见招聘岗位。

  2.试用期及相关要求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7521

  单位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14楼B003室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17日

  

  2023年应聘报名登记表.xls

  2023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3号)公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