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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市市直单位第一批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4-01-19 10:09:50   地区:广东   浏览:0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二)资格审核

  “报名系统”不具备资格审核功能,笔试过后,用人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者,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有审核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均可取消考生资格并进行递补。

  列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薪酬水平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92号)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当日(即2024年01月26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5.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