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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山市靖宇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号)
2024-01-19 10:1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把考试成绩顺延到小数点后4位,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2.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3.2024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享受以下政策:

  1.落实编制。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聘为事业编制,列入财政拨款,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给予生活补贴。市直部门、科研机构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县(市、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4.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以上人员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