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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海河医院招聘方案
2024-01-11 10:1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视为报名成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14:00-16:30。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分为卫生专技岗和非卫生专技岗。

  (1)笔试

  ①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30%。

  ②非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报名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我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3.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