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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1-11 10:16:57   地区:湖南   浏览:0

  (2)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现场审核”的方式。网上审核结束后,学校在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以及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现场审核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端口自行查询初审通过情况并打印准考证。

  2.复审

  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B01-B23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试讲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2)岗位C01-C03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技能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岗位D01-D06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