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嘉兴市嘉善县卫生健康局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一)
2024-01-06 22:34:04   地区:浙江   浏览:0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以分批或集中公示的方式在嘉善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版块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如遇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接报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办理调档的、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在接报到通知后3个月内未提交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并办理调档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5.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根据工龄认定情况约定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政策支持

  1.对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善卫〔2020〕31号)文件规定的卫生人才,执行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善人社〔2019〕45号)的卫生人才,执行住房补助政策。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3.咨询电话:0573-84235014(嘉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4.监督电话:0573-84235012

  点击查看>>>

  附件1:2024年嘉善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需求表(一).xlsx

  附件2: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件接收邮箱.docx

  附件3:2024年嘉善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