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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蚌埠市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招聘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公告
2024-01-06 22:39:36   地区:安徽   浏览:0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月19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训练竞赛科。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退役审批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2024年蚌埠市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考试资审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1.参照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和中国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教学大纲相关内容,采取公开课教学(无生授课)和答辩等方式考察考生执教能力。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本人参加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比赛取得的名次、数量顺序高低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由招录县区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由招录县区主管部门报相关人社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