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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莆田市城厢区考核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1-04 10:05:21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面试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方式:

  1.中小学(含进修学校)考核招聘面试以教学技能考核为主,主要通过10分钟片段教学来考核(评分要求见附件2):分值100分,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教案不评分。片段教学内容届时由评委在指定的教材(见附件1)现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2.幼儿园考核招聘面试以教学技能考核为主,主要通过10分钟片段教学来考核(评分要求见附件3):分值100分,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教案不评分。片段教学内容届时由评委从《福建省幼儿园大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下册(2022年12月第3版)中现场设定若干课题,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若片段教学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学科基本素养测试(评分要求见附件7):分值3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含准备时间),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后考生随机抽签决定。

  (四)岗位选择:经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高低选择学校后签订就业意向书(不同学校招聘同一岗位的,由考生按考核招聘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学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地点:我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2.体检对象: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迟到、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从业禁止、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提交《城厢区2024年新任教师考核招聘聘用考察表》(见附件6)。

  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选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城厢区政府网、城厢区教育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递补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因体检、考察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九、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2677566(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城厢区人社局和城厢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94-2653799(城厢区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0594-2683556(城厢区教育局监察室)。本招聘公告由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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