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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市司法局党组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2024-01-04 10:08:13   地区:山西   浏览:0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核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考核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司法局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长:傅彦虎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林屯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建民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旭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