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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1-03 10:25:05   地区:山西   浏览: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考核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对象。面试主要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主要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陈建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继柱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  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国峰  市荣军优抚医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窦力军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