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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公告(50名)
2024-01-02 09:55:2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报名通过情况,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面谈或考试等形式,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才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名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时个人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相关部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回引人员在峄城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安置原则

1、对等对口原则。按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对口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同向或顺向流动。

2、空编进人原则。人员调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优先使用安置单位空余编制。

3、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4、服从调剂原则。引进人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5、回引人员职称的确认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60号)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和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人才办:0632-7711539

区教体局:0632-7716029

区卫健局:0632-7781180

报名邮箱:yichengrchy@163.com

附件: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doc

中共峄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

原标题: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312/t20231228_1814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