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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市石鼓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2023-12-22 16:09:19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石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石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石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对象,经石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待遇

  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

  (二)享受人才补贴

  1.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引进后,在石鼓区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7万元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高级技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视情况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本科学士生(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视情况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3.租房补贴。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衡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租房补贴,本科学士生(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视情况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

  各项补贴学历条件参照《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

  (三)职称岗位聘任

  区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没有职称的则按照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同等对待。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

  六、工作纪律

  (一)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引进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石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石鼓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人才引进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引进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