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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气象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三)
2023-12-22 10:49:16   地区:广西   浏览:0

  (一)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考察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安排在广西南宁,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统一委托应聘人员就读院系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材料加盖应聘人员所在院系公章。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广西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签署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要在15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报到后,各用人单位将报到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为毕业生办理入编登记手续,并报人事司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服务期按就长原则。享受安家费或西部奖学金的,本科毕业生服务期8年,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服务期6年;其余毕业生服务期5年。

  七、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65641,5576765

  联系人:谭老师  朱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Email:gxqxjrsc@163.com

  邮编:530022

  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gx.cma.gov.cn/

  附件:

  附件1.广西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计划明细表.xlsx

  附件2.2024年毕业生就业意向表.xls

  附件3.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