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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市衡阳县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2-22 10:55:11   地区:湖南   浏览:0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的人员,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岗位聘用和工资等相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有劳动用工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记录)。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县党政门户网(www.hyx.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817578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4-6827989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6835828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3年衡阳县卫健系统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

  附件2:2023年衡阳县卫健系统直接面试类公开招聘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5:县外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

  附件6: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