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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通城县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 引进公告
2023-12-20 10:09:31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咸宁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通城专场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二、引进计划

  全县部分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提供42个优质事业编制岗位及142个重点企业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咸宁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才专列”通城专场活动。事业单位引进对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企业招聘原则上放宽至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特殊岗位学历要求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满足企事业用人单位相关岗位招聘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通城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流程

  1.现场报名。本次引进活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设点引进的院校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考生真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以上材料为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后,“引才专列”工作专班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考核。应聘者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由“引才专列”工作专班组织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提问、实操、试讲、教案探讨和病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情况,具体方案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招聘面谈考核后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并列的按照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参加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谈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谈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谈考核成绩作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谈考核成绩并列情况下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企业招聘面试考核内容由各企业自己根据岗位要求设定,综合考生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4.岗位调剂和补录。“引才专列”活动中用人单位岗位出现招录空缺的,可进行调剂和补录。调剂只在参加了报名和面谈考核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只进行一次。面谈考核结束后未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可申请调剂(须符合申请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等要求),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调剂,申请调剂的岗位出现竞争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第二次面谈考核,以面谈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于未能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通城县参加“引才专列”活动用人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组织补录。“可调剂和补录”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调剂补录,不是必须调剂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