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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12-15 16:51:39   地区:江苏   浏览:0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6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江宁区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8: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8日16:00至18: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他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