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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公安机关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45人)
2023-12-12 09:07:13   地区:山东   浏览:0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聊城市公安局“驾驶与操控”职位实行特殊招录方式。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按达到专业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尾数四舍五入。该职位不设开考比例。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实施办法由聊城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含采取特殊招录方式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此次招录未被录用人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当无递补人员或综合成绩超过一年,本次招录递补工作结束。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聊城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现行标准每月32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