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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娄烦县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 09:31:57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过程全程录像,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考察

  1.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落实公开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或县纪委监委举报。

  举报电话:0351-53271930351-53227010351-5321401

  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和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班。

  3.技术咨询电话:0312-5619980

  政策咨询电话:0351-53271930351-5322701

  4.本公告由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1.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