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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 09:34:15   地区:江苏   浏览:0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须空白)、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8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6:00-12月28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9:00-17: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30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恶意注册、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上信息未初审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31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除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6.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六、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1月13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1月8日09:00至1月11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