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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仙村镇中心小学和仙村中学事业编教师公告
2023-12-08 15:59:10   地区:广东   浏览:0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试教)(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7.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试教)前对进入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应聘人员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三)面试(试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