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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引进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中国人民大学)
2023-12-07 09:29:35   地区:山东   浏览:0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引进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2.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6: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2月11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面试时需携带加盖所在院系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登记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视情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培养

1.选聘人员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聘人员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六、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