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1.由遂川县委人才办、遂川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后调档)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遂川县人社局人事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遂川县委编委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或在2024年8月底前未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五、人才待遇政策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统一于2024年8月份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符合“遂川英才计划”规定的聘用人员,可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生6万元/年(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生7.2万元/年)、全日制硕士生2.4万元/年(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生3.6万元/年),为期5年;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10万元)。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遂川县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遂川县委人才办、遂川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796-6321758(遂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6327003(遂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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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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