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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8名)
2023-12-06 12:3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2、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在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11006/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023-41412132)。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3日12:00前在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3年12月20日9:00起至12月23日9: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及各岗位开考情况将于报名截止后3日左右,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