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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2023-12-05 17:03:19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sdbh.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聘用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0543-2258509

  监督电话:0543-65123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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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组织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