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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12-05 09:07:04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①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专业技术层次、学历层次、政治面貌顺序顺次核定;只参加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资历评价专业技术层次、学历层次、政治面貌顺序顺次核定。

  2.拟考察人选名单在“先锋富锦”“美好富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档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每个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先锋富锦”“美好富锦”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六、政策待遇

  1.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附件3)

  2.选派到企业担任助企服务专员人才按照《富锦市关于“事聘企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富人领发〔2023〕4号),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附件4)

  七、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引进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考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进工作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报考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立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三)各引进单位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富锦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相关内容由富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2333066、233980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富锦市2023年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doc

  附件4:《富锦市关于“事聘企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富人领发〔202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