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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委办公厅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28 14:56:59   地区:福建   浏览:0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100%。

  录取岗位综合总分第1名人员(分数相同录取笔试成绩优秀者;笔试、面试都同分,采取加试面试决定)。

  五、专业目录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文中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将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入职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委办公厅政务公示栏公示3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在笔试、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九、其它事项

  1.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接听和接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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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11月)

  2.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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