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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湛山疗养院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2023-11-23 19:42:07   地区:山东   浏览: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关注个人邮箱收件信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填写《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青岛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s://www.qdszgh.cn/)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0名为考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初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初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s://www.qdszgh.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专业测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