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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公告
2023-11-21 17:02:07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成绩

  1、参加笔试环节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0%、60%的占比生成总成绩。只设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同时由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通知考生;

  (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相关标准及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可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并安排体检。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深入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群众观念;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认真核查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应聘人员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等。对资格审查存疑或公示中有不良反映的,在考察中要认真进行核查、处理。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若核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并可致电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0766-8822693)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报考指南

  2、考生诚信承诺

  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