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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1-20 16:54:0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职位表》中的“学科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所含二级学科,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学科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代码为6位数)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要求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二级学科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设置依据等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审核及考试

  (一)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校(院)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在各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考生人数少于应参加面试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我校(院)在门户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不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之前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入围面试人员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进行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2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评委小组评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根据岗位需要,校(院)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

  体检由我校(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该岗位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校(院)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我校(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或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信息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