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形式内容: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为直接面试人员及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确定办法为:
①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5.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或面谈形式进行。
(1)面试形式
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采用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
②无技能测试的岗位采用试讲形式(含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提问5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1)无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
(2)有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无笔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各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延期转正或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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