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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16 09:28:21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试讲。

  (一)考核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自贡市贡井区(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核方式

  组织现场试讲,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理念与策略、教学效果、教学技能等。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划定面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