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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新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名)
2023-11-15 08:57:39   地区:河南   浏览:0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出现考生放弃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人才计划”规定的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政务讲解岗的考生编制人事关系办入新郑市黄帝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待新郑市机关事务中心有空编后再行办入。

  报考乡镇消防安全岗的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龙湖镇招聘5名,孟庄镇、郭店镇、薛店镇、新村镇、辛店镇、和庄镇各招聘3名,梨河镇、观音寺镇、城关乡各招聘2名,依次按照性别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371—62685957。

  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_1: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