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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0 15:55:20   地区:广东   浏览:0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或通过短信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技能,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业务能力。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或短信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相关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