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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市交通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3-11-09 16:57:20   地区:山东   浏览:0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4、网上报名时提供的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附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订《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原件审查完毕后现场返还。

  5、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工作人员统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如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2及以上,招聘人数为1人的招聘岗位按规定予以取消,招聘人数在1人以上的招聘岗位予以核减。取消岗位的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根据岗位报名集中度等情况,集中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将提前在交运集团网站公示,并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形式。初试采用笔试方式,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初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

  按照初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确定最终考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并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时需考察考生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经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安排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八、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临沂交运集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临沂市交通医院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按照临沂市交通医院确定的岗位及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符合高层次人才要求的,享受临沂市人才津贴制度及相关的人才优惠政策。

  十、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