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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3-11-09 09:33:5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图书馆(黑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借阅工作;承担全省文化信息资源的建设与服务工作,建立基层文化信息传播网络,指导基层中心的建设并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承担全省古籍普查、登记、整理、修复和研究利用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

  (二)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艺术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工作;承担艺术表演院团艺术创作的评价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剧目的创作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三)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考古学研究和文物保护工作;承担全省文物保护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文物保护相关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德街44号。

  (四)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与其合署办公),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工作;承担文物、自然标本的研究及文物宣传、历史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征集、收藏、保护和研究少数民族文物及相关资料的工作;举办陈列展览,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4号。

  (五)东北烈士纪念馆,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征集、收藏、保护和研究革命烈士、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的史料、文物工作;举办陈列展览、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不列入应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龙江先锋网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进行。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