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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民政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9 09:37:22   地区:海南   浏览:0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或如有);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效期内且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信用中国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要求查询范围是全国或者全国法院);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

  (9)《海口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10)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其他岗位所需的报名材料。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海口市社会福利院专业技术岗1采取说课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人选及体检结果在海口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考察人选及考察结果在海口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