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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州市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08 16:58:07   地区:江西   浏览:0

  2、工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实际考勤处罚后据实发放)、夜班补助600元/月、基本医疗:218.89元、工伤保险7.32元/月、失业保险18.3元/月、大病16.09元/月、统一用餐伙食补助200元/月(交巡护点用餐)、统一着装个人承担30%。

  (七)请假、病假和辞退制度

  (1)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巡护员1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班时,超过规定时间辞退;

  (2)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个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辞退;

  (3)巡护员严格按照按时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若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旷工一天扣款150元,当月旷工或累计超5个班次即可辞退;

  (4)巡护员参与非法捕捞一律辞退

  (5)年龄满60周岁自动解聘。

  (八)补聘办法。

  通过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渔民中没有招满船舶驾驶员、巡护员岗位,立即启动向非退捕渔民身份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程序。

  (九)入职手续办理。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岗位渔政巡护员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弃权,将另行向社会补招。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