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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03 10:09:16   地区:江西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ycvc.jx.cn/)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学校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军事体育部教师岗的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辅导员和行政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辅导员和行政岗笔试还须考申论和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教师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和行政岗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中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9日-10日。

  3.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岗和行政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政审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未在要求时间内签订试用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间到岗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学位津贴

入编

其他福利待遇

博士

研究生

60-80

15-25(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当年调入

即上编

1.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绩效工资待遇。2.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硕士

研究生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给予上编。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