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下半年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03 10:09:16   地区:江西   浏览:0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大学本科起点),符合岗位要求。

  3.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最新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所学专业列入旧版但未列入最新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8年服务期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3.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http://www.ycvc.jx.cn/zhaopi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3)进行注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