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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安顺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公告
2023-11-01 12:35:08   地区:贵州   浏览:0

  考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

  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x60%+答辩成绩x40%)。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同时试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试讲、答辩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才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五、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引才领导小组审定有《引才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

  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 >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纪律监督(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二)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引才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引才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三)在引才过程中,发布的各项引才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九、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引才电话:0851-33335980,安顺市委党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33330285,安顺市委党校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