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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萍乡市莲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01 12:35:18   地区:江西   浏览:0

  4.报名确认:考生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报名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引进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莲花县人民政府官网、莲花发布及莲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

  四、考核

  由中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等,面试总分100分,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低于75分不予引进。若实际到场面试仅1人时,该面试人员需达到本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分且不低于75分方可入闱。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中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闱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入闱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中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纪委县监委、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莲花县人民政府官网、莲花发布及莲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由该岗位面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我县人才政策的,享受人才津贴等相关政策和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9-7212610

  监督举报电话:0799-722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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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莲花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