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周口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0-27 11:54:50   地区:河南   浏览:0

  (三)确定面试人选。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人数以资格审查最终合格人员为准,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高于10:1的,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高于10:1的直接进行面试。

  由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需要增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并在鹿邑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对达到综合测评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未完成引才任务的单位双向选择、调剂使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谈的形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依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赴学校(2023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七)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八)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鹿邑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所报单位岗位编制的实际情况,比照现行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对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引进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县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二)岗位职级待遇。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管理岗位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事业单位职员等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首次岗位晋升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晋升等级。

  (三)生活补贴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2.4万元;“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人才补贴1.8万元、1.2万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子女入学待遇。子女需在本县就读的,由教育部门予以适当安排。

  (五)家属安置待遇。对刚性引进的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及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岳父母可随调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在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原无工作单位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由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

  (六)保险政策待遇。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