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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0-27 12:47: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等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重大民生信息医疗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重大民生信息医疗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重大民生信息医疗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